为彰显城市新内涵、展示城市新梦想,泸州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市歌。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邮寄作品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所有关注泸州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在所征集的作品中确定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0元;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
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可以为词谱文稿、演唱小样,时长为3-5分钟。
歌词以普通话为主,如用外文或方言等其他元素,应标注对应的中文普通话或注释。
准确反映泸州这座城市的气质与神韵,形象生动,优美流畅,引发受众对泸州的向往和憧憬,并适宜国际化推广。
提交方式:
词谱的提交格式应为WORD格式,演唱小样应为MP3格式。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泸州市歌征集活动报名表》一份和词谱、演唱小样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
网络投稿请发至邮箱jclzwx@163.com;信件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市委1号楼312室(泸州市市委外宣办外宣科),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0252。联系人:谢华麟。网络投稿邮件标题、邮寄信件封面需写明应征作品名称。
评审奖励:
由主办方负责组织评审,在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后,最终确定奖励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0元,并颁发证书。
活动声明:
所有作品必须是针对此次活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具有自主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抄袭、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立即取消已颁奖励,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奖金,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获奖作品所有权均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需提交原始文件,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适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使用。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征集期间,主办方可对部分优秀参赛作品无偿进行媒体用途的宣传和曝光。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其它费用。
参与者可登录“泸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了解泸州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