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不断更新以及市场不断扩大,国内教育信息化产业在近年正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风口产业,先后催生了一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作为教育信息化领域的企业之一,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合科技)也不例外,正在积极拥抱资本,准备迈入IPO(首次公开募股)的门槛。然而,在IPO重要关头,鸿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涉嫌专利侵权被上市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视源股份)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视睿电子)起诉,被要求赔偿1.43亿元。该案经公开后,引起知识产权领域、资本市场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处在IPO关键节点的鸿合科技是否会受到影响?其能否成功跨过专利“沟壑”?
HHT被诉侵权
根据鸿合科技(HHT)官方网站显示,鸿合科技目前拥有国内技术力量雄厚、综合生产能力强的智能交互产品以及现代化教育设备生产基地,是智能交互设备领域知名品牌。
然而,鸿合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不久就被上市公司视源股份的子公司视睿电子告上法院。据了解,2018年12月视睿电子以其拥有的“一体机及其触摸菜单的调出方法”“红外触摸屏及电路板连接装置”“一种显示设备”“一种触摸一体机”4件专利遭遇侵权为由起诉鸿合科技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创新,并提出了1.43亿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视源股份及视睿电子称,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制造、自行销售或委托代理商销售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的智能交互平板等相关产品,严重侵害了视睿电子的专利权,给视睿电子专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造成了重大影响,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作为应对专利诉讼的常规手段,鸿合科技已就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IPO迷雾重重
国内教育信息化产业正成为资本市场和媒体关注的风口产业。在鸿合科技拟IPO之前,视源股份已于2017年1月成功登陆A股市场中小板。在鸿合科技计划上市之际,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要实现从专用资源向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提升信息技术素养转变;从应用融合发展,向创新融合发展转变。这意味着教育信息化产业将更加关注创新和技术的发展,教育信息化企业必将迎来新的增长点。
就此次专利诉讼而言,鸿合科技在IPO之前的尽职调查是否存在纰漏?为此,本报记者试图联系鸿合科技,但直到发稿时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不过,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鸿合科技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单个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此看来,鸿合科技在拟IPO之前可能尚未发现专利风险。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陆锦华表示,在上市辅导期,证券公司、证券律师通常都会对拟上市公司做尽职调查。但其重点往往不在知识产权,因此在该领域容易出现纰漏。“一方面,企业、券商和证券律师往往对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法律背景、技术背景的券商和证券律师,往往难以胜任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陆锦华指出,做好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就好比是对拟上市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体检”,其目的是排查企业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保护股民利益。
在乐知新创(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高非看来,该案件可能会对鸿合科技的IPO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IPO进程可能会受到影响,时间可能会延长,也可能终止IPO;另一方面是对于IPO募集资金会有影响。由于涉嫌侵权并且涉及主要产品,可能会导致产品未来的销售风险,从而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判断。
据了解,从2018年6月至鸿合科技进行预披露更新,尽管其花了约5个月时间整理招股说明书,但仍未能完善监管层和市场关注的核心信息,这可能给鸿合科技的IPO之路蒙上了一层迷雾。
IPR影响成败
据鸿合科技披露,多年来其一直与中国科学院及国内外各大科研型企业、大专院校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研发生产实力。值得注意的是,鸿合科技在其招股说明书技术优势中描述,截至2018年6月30日,鸿合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共计353件,其中发明专利23件、实用新型专利143件、外观设计专利187件,同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165件。该招股说明书的附件将公司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的专利号进行了罗列,可是作为企业重要无形资产的发明专利却未将其专利号进行罗列。
相比而言,视睿电子目前共拥有专利1237件,其中发明专利161件。以该公司其中一件名为“一种红外触摸屏触摸点识别方法和装置”的专利为例,该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较为合理,并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优秀奖等。此外,该公司还有多件专利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另外,视睿电子的母公司视源股份共拥有专利2967件,其中发明专利320件。
从专利授权量来看,鸿合科技的专利拥有量与其市场份额并不匹配,尤其缺少发明专利的布局。尽管一个企业的创新水平并非由发明专利数量决定,但缺乏发明专利,特别是缺乏核心专利的企业,往往容易遭遇竞争对手的诉讼打击,而且在诉讼中更容易处于被动地位。“就鸿合科技而言,一方面,此次涉案的专利纠纷既有涉嫌侵权发明专利权,也有涉嫌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另一方面,鸿合科技的产品为智能交互设备,如果有技术创新,则不应该只有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高非认为,鸿合科技整体上的专利布局可能还存在不完善之处。
近年来,IPO在即却被诉专利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很多科技型企业凭借技术上的创新和专利布局成功获批上市;有的企业则在上市重要关头却因专利纠纷在临门一脚之时功亏一篑。比如此前西点药业拟IPO关键时刻因遭遇专利诉讼被否。
企业IPO过程中,发布招股说明书后是一个关键的时期。此时权利人提起专利诉讼,对拟IPO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考验,而对于权利人则是较为有利的时间点。高非认为,完善专利布局一方面能够提升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加反制手段;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构筑竞争壁垒。陆锦华也表示,资本市场往往比较注重资本投资回报情况,一个拟IPO的企业如果专利布局较弱,一旦被诉专利侵权败诉,那么可能会影响其相关产品能否进入市场,后果非常严重,投资人也不可能为其买单。
高非建议,对于拟IPO企业,无论是通过自己还是与外部专业团队合作,都应该尽早做好专利布局,覆盖公司创新产品的各个方面,同时应该综合利用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组合,只有在此基础上做好相关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排查与预防,才能帮助企业顺利通过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