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康新闻网
日前,第七届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颁奖典礼在安康剧院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尹清辽、市人大副主任马孝芳、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李康林、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赵德成、市文广局局长杨海波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作者颁奖。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康市文艺创作和文化繁荣,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实现全市文艺创作精品评选和扶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7年,安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文艺精品创作政府奖奖励扶持办法》。2008年,首届政府奖颁奖,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的关注和良好的反响。对推动全市文艺创作继续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极大地激发了全市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为使全市文艺精品创作评选和扶持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艺术创作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奖门类和周期,2010年6月市政府对《安康市文艺精品创作政府奖奖励扶持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下发了重新修订的《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奖励扶持办法》,按照文学类、舞台艺术表演类、造型艺术类三类每年评选一类,每个类别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本届文学艺术精品奖为造型艺术类,申报作品为2012年至―2015年之间作者创作的造型艺术类作品,参评申报作品共80件,其中绘画类34件,书法类24件,摄影类22件。为做好评审工作,评委会制定了第七届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奖评奖实施细则,邀请省上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召开了评审会,进行了网上公示。最终评选出第七届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奖获奖作品28件,其中一等奖3件,二等奖6件,三等奖7件,优秀奖12件。这些作品代表了近年来我市美术、书法、摄影的最高水平。
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是我省地市级率先设立的政府奖项,设立十年以来,已进行了七届评奖,共有一百余名文学艺术工作者获得此项殊荣,极大地促进了全市文学艺术创作的发展与繁荣。(通讯员 吴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