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定边县东关街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在对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精气味,经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37.81mg/100ml,驾驶人刘某系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驾驶人刘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面对处罚,刘某后悔万分,因为自己一时的侥幸心理,没想到砸了饭碗。10年内他不得驾驶机动车,且从此他与营运行业“绝缘”。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等待?法律没有真空地带,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