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羊城晚报
导师太忙,一年到头见不到几面,这可能是国内不少高校研究生共同的苦恼。为了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日,中山大学出台了《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提出实行导师队伍的动态管理,明确:凡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如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应报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对情节严重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其导师任职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其导师任职资格申请。
教师:望执行有回旋余地
历史学系博导谢教授认为,研究生培养的绩效怎么来评判?假定一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严格要求下,在前两年扎实用功,没有产生任何可视的成果作为量化依据,而该生在临毕业前的一年取得突破,在最后的论文写作、设计或实验成果中表现优秀,当然会十分肯定该导师的培养业绩,然而整个培养过程的前两年是难以度量这一业绩的,这就是最大的矛盾。
谢认为,新办法需要考虑到内部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真正地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性、人才培养的规律性和招生年度变化的复杂性上来,使指标分配等政策的制定中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而不要变成硬邦邦、冷冰冰的“制度”。
学生:师生双方都有压力
中大学生小林对此表示欢迎:“这项改革无疑对一些因事务繁忙而常年对学生疏于指导的老师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对我们学生来说像是一颗定心丸。另一方面,学生论文水平的高低除了导师的指导以外,学生自身的水平和努力程度更加重要。其间的弹性与分寸该怎么把握,应该会成为中大教学管理的一大考验。”
即将升入中大研一的小温则表示,自己之所以不愿报考某些学校的某些专业研究生,就是因为听说那里的导师只是把学生当成“项目临时工”,学生除了拿劳务费之外,得到的学术指导非常有限。因此她对中大的新办法非常期待:“不仅导师会更上心,学生也会加多一层压力――如果连累导师就不好了,所以相信师生间的沟通交流会更密切。”(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