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纪念劳动法颁布3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举行。本次研讨会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主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承办,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分会协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向兵做大会致辞。刘向兵指出,《劳动法》是中国劳动法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根本上助推了和谐劳动关系建构目标的实现。总结其立法经验对未来劳动法治化建设,形成中国自主劳动法知识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影响深远。
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充实,包括《劳动法》制定的历史经验与劳动立法的规律,《劳动法》的制度评价与发展完善,《劳动法》的实施问题与应对,新就业形态等当前劳动立法的热点问题回应四个主题单元。
与会领导和专家普遍认为,《劳动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法律保障,在我国劳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确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运行规则,建立了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协商基本制度,奠定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与会专家和学者也认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法律制度也出现了滞后以及不足,如无法应对数字时代用工的需求,超龄劳动者保护不足,集体劳动法的不彰,规则和实践的差异等问题。对此与会专家和学者提出,要密切关注数字化时代、老龄化社会以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新的时代背景,努力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劳动法律制度。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等近三十所高校,以及全国人大、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律所等10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研讨。(记者 姚怡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