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庆祝第35个教师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事迹风采,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投票时间从7月18日至8月6日,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具体投票地址为:http://uc.jyb.cn/static/myVote/km2019.html)进行投票。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