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新闻出版局获悉,即日起至11月20日,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捕捉、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于全民阅读的宣传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学习热情,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推进书香天津建设。
本市摄影工作者、广大摄影爱好者及相关团体均可参与。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拍摄地点和对象不限,可以本市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典型阅读场所为背景衬托,抓拍或抢拍读书、看报的场面,画面人物要形象生动、传神,感染力强。
参评作品需重点展示我市全民阅读活动中的快乐阅读人物,图书馆阅读故事,校园阅读场景,城市书吧、阅读新空间、智慧书房阅读活动风采,农家书屋耕读生活,实体书店阅读分享活动,各类大讲堂阅读推广活动等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体现“阅读之美”“人文之美”和“城市之美”,全方位展现我市积极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作品申报人需填写《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申报表请登录“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并将报送作品和申报表压缩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sxtj666@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书香天津摄影作品+单位或姓名”。
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每人报送摄影作品限6幅(组照算1幅,每组限4张),长边为1200像素。作品一旦获奖,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小于5M的JPG格式电子文件。报送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文字、水印等修饰,不需装裱。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接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征集所有作品均不退稿,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网站、展览、海报、画册制作和其他宣传品等有关公益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有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征集作品相关规则,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结果评出相应奖项。评审结果将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获奖作品。同时,活动线上接受大众投票(关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自动生成排行榜,评出作品最佳网络人气奖。
本次摄影征集评选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设立团体最佳组织单位奖,设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证书。本次获奖作品将在2025年海河书香节和书香天津·读书月活动期间进行宣传展览。
参评选手需在2024年11月20日前,将作品申报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联系人:毕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13752190739、15302176695;邮寄要在信封上注明“书香天津摄影作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