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文艺》创办于2007年,由呼和浩特市文联主办,在培育呼和浩特市本土作家、繁荣发展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呼和浩特市文艺》面向全国长期征集稿件,具体如下:
一、征稿内容
弘扬主旋律,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展现各地历史文化、民俗风物、人文地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注重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
二、征稿体裁
《呼和浩特文艺》征集小说、诗歌、散文、儿童文学、理论评论等文学作品。
小说要求为中、短篇,字数不超过4万字;
散文、儿童文学一般不超过一万字;
诗歌字数没有具体要求;
理论评论,对文学艺术的理论、评论文章,字数不超过一万字;
《呼和浩特文艺》设有“石榴花开”栏目,内容为体现民族团结、民族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章,小说、散文、诗歌均可,字数要求参考小说、散文、诗歌。
三、征稿要求
1、来稿须资料可靠、数据准确,语言使用规范合理,文责自负;
2、编辑有权对拟发表的稿件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 请在来稿时说明;
3、稿件主题请标注体裁+作品名称,稿件请将内容与附件同时上传;
4、作者需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开户支行、本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
四、稿酬标准
诗歌:3-5元/行;
小说、散文、儿童文学、理论评论:50元——300元/千字。
稿件一经刊发,即寄赠样刊2册。
五、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hhhtwy2007@163.com
投稿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大厦B座26层
联系电话:0471-698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