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学领域的最高奖项“天山文学奖”正式设立,并于10月8日起,首次面向海内外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广泛征集有关新疆题材的文学精品。
10月8日,天山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在中国作家网发布《关于征集首届天山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公布了这一消息。
“天山文学奖”是天山文艺奖中的特别奖。参评作品不限体裁,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诗歌、剧本、儿童文学、文学理论评论等均可参评。“天山文学奖”表彰新疆题材文学精品,旨在展现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的美丽新疆,引领新疆题材文学创作不断向“高峰”迈进。
“如果把天山文艺奖比作新疆文艺行业奖项的高原,那么‘天山文学奖’就是高原上的高峰。”新疆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新疆作家协会副主席熊红久说。目前,首届天山文学奖评审小组已经成立完毕,并开始面向全社会征稿,计划年底前评选出相应奖项。
从初评到终评,评委专家团三分之二由国内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评委,三分之一由新疆著名作家和学者共同组成,保证评选全过程专业权威,公平公正。
“这是新疆文学奖项首次面向海内外,面向全世界公开征集作品,是新疆文化自信的体现,意义非常重大。”熊红久说,设立这一奖项,是为了激励更多的作家,用文学的方式,更加深入到生活深处,深入到人民群众的情感深处,讲述新疆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和真实愿望。
根据公告,天山文学奖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出不超过5部获奖作品,评选出不超过5部提名奖作品。获奖作品每部奖励人民币50万元、提名奖作品每部奖励人民币10万元,“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均为税后金额)。
据了解,2003年,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区文艺界最高综合性奖项——天山文艺奖,自2002年以来共组织实施七届评奖表彰活动,创作了一大批具有时代、地域特色的在区内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其中,百余部原创文学作品和翻译作品获文学类相应奖项,极大地弘扬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满足新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记者 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