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又将有一批文学艺术精品获得真金白银的扶持。其中,获得国家级有关文学艺术奖项中时长超过1小时的戏剧、电影,20集以上电视剧(片),将一次性获得扶持资金人民币60万元,其他奖项每项一次性配套扶持人民币15万元。
不仅扶持文艺精品还奖励贡献突出的个人
根据《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凡在2017年1月~12月内,获得国家有关文学艺术奖项、安徽省有关文学艺术奖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作品,均可申报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作品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其中,国家级有关文学艺术奖项,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舞蹈荷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安徽省有关文学艺术奖项,主要包括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由省文化厅主办的安徽群星奖、全省小戏折子戏展演奖、全省书画院作品联展奖、全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的安徽广播影视文艺奖,由省文联及所属协会、单位主办的安徽戏剧奖、鲁彦周文学奖、安徽诗歌奖、安徽文学新星奖、安徽省杂技艺术奖、安徽省曲艺节、安徽舞蹈艺术奖、安徽省书法大展、安徽美术大展、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安徽音乐奖、安徽民间艺术奖。
据介绍,除了艺术精品,截至2017年12月,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合肥市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条件如下:在合肥市从事文艺工作10周年以上,以合肥市个人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肥期间,3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奖项,以有关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品德高尚,在艺术上有独特的见解,并在合肥市文学艺术创作和发展上有突出贡献。
同一届获多个奖项的作品按最高标准扶持
关于扶持标准,记者了解到,获得国家级上述文学艺术奖项中时长超过1小时的戏剧、电影,20集以上电视剧(片),一次性扶持人民币60万元,其他奖项每项一次性配套扶持人民币15万元;获得安徽省上述文学艺术奖项的,有奖励资金的按1∶1的标准予以扶持。没有奖励资金的,一等奖扶持资金15000元,二等奖扶持资金10000元,三等奖扶持资金5000元;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每个项目按照实际资助金额的30%予以配套扶持。
获得“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每人扶持文化项目资金5万元。
据悉,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1.合肥市属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2.本市常住人员,其工作单位、户籍、人事关系应在合肥市辖区内;3.本市作者与非本市作者合作的作品,本市作者应是第一作者;4.非合肥市属文化单位、外地公民和国际友人在评选年度范围内公开发表、播映或演出的集中反映合肥市的优秀作品也可申报。
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将分为申报、受理、初审、复审、审定、公示、批准等七个步骤进行。
据了解,获奖作品不重复扶持,同一届获多个奖项的同一作品以本办法规定的最高扶持标准予以扶持。本政策与其他市本级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方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