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想与现实
当谈到民主的时候,我们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也许是人类为什么需要民主或者是需要民主做什么。而当我们靠考虑现实问题的时候,更关心的是,民主应该如何具体实施。古典派认为,民主的一切问题应该取决于我们思考民主的起源与本质目的,这样民主理论似乎更加纯净,而经验派则认为只有建立在经验与制度上的民主才是现实可行的民主。简单的说,这两者的争论就是民主要面对的焦点话题,即民主到底是一个理想还是一种不以我们主观所动的现实。
萨托利认为,我们应该了解民主问题中理想与现实的区别,但是同时也不能忽视两者之间的联系。如果“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是什么上时,就会造成一种处置和使用不当的现实主义。当我们单纯强调应是什么时,我们就会跌进至善论的陷阱”.
理想来源于现实,当在现实中无法得到某些满足的时候,理想是可以给我们慰藉的希望。那么,理想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还是一个可以期待其实现的目标或许,这本身并不是一个严谨的问题。理想之所以美好,就在于它与现实并不相同,如同我们都喜欢温暖的阳光,它给予我们生命的希望,但是估计没有人会愿意居住在太阳上。所以,对于“理想是否可以实现”的回答注定是模糊的。完全实现不了的理想是冰冷的,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而可以轻易实现的理想则使其对人们的意义变的黯淡无光。就如萨托利所言“从效用的角度看,要求行动者把他的理想视为仿佛有实现的含义,但从观察者的角度看,理想的作用是向事实挑战。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真谛是,正是在不把理想视为现实时,理想才改进着现实。”
在人们研究民主的过程中,对于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往往是很难处理的。对于那些一看到民主一词就开始热血沸腾的人来说,民主是解决问题的唯一答案。所以他们的旗帜永远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句听起来正义凛然的口号经常拥有强大的战斗力。但是问题是,所谓的“人民”到底指的是什么人民可以是每个人,可以指底层人民,人民可以是大多数人也可以是少数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它可以有不同的概念,这个至今都没有确切概念的万能词汇有时候会站在它本身的对立面。任何人都可以打着“人民”的大旗显示自己的正义。而在至善论者那里,民主更是与人民主权和自治这样的美妙词汇联系在一起,他们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视为理想,不遗余力的给自己心中的民主世界增砖添瓦,使民主成为更美好的精神家园。
或许这样的家园有一天实现了,可是至善论者们的理想不会停止脚步,不断膨胀的理想最终会把刚建好的屋顶掀翻,这样的结果就是,有部分人开始不相信民主,不相信那些充满理想的口号。 这个社会中永远不可能只有一个极端主义,所以在绝对理想主义面前始终面对着一个更加极端的现实主义。以马基雅维利为鼻祖的现实主义者们认为政治就应该是纯粹的政治,与理想无关,政治应以实用主义为原则,在现实的磨练中发展。他们认为理想主义是毫无意义的弱者,而在现实中,当理想主义者遇到现实主义者,确实经常处于被动,当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剧烈碰撞后,结果只能会更糟,这在历史上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后果。
既然民主中的现实与理想问题如此复杂,那么对于理想的管理就成了民主理论的重中之重。理想的价值是赋予民主以反抗的精神,这种对于民主大厦有建设作用的力量如果不加以管理,便可以转化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那么我们如何将这种力量使用的恰到好处呢萨托利认为:理想在多大程度上变为现实,它也在多大程度上变为监控性反馈机制。我们姑且称之为“反馈原则”,请注意,根据这一原则,问题不再是强化,而是优化。
也就是说,理想对于民主不仅仅是建设性的作用,当民主的框架建立以后,理想更应该转化为一种监督力量,对民主进行监控性反馈,使民主制度不断优化。例如绝对的理想主义者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知道这更多时候只是一句空有其名的口号,甚至可能是某一种专制的借口。那么如何将这一理想控制在恰当的范围内呢人们为此发明了代议制制度。代议制限制了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人民可以监督掌权者,并有权力将其更换。但是这个制度在严格意义上并没有使人民拥有权力,所以理想主义者们并不认可代议制。看来,这个制度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既然我们的理想是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就有权力阻止极权者的出现。换句话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同时说明了没有人可以独断地控制权力。所以萨托利认为与其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如要求权力不属于任何人。这样就可以削弱了极端的理想主义,将现实因素融入理想,这样的理想剔除了自我毁灭的危险,在民主的发展中,不断根据现实环境优化自身,而现实主义者们也同时拥有了理想给予的信仰与信心,不至于在现实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二)平等与自由
平等从来就不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多数人其实在努力制造不平等。不平等造就了社会的分化,使人们大致上分为多数与少数两个阵营。
但是这两个阵营并不是固定的,少数与多数之间时刻在交流对换,因为所谓的平等与不平等只是宏观的概念,在具体问题上面临着不同的答案。当人们在追求平等的时候,必须明白自己要的平等是在什么问题上的平等,而很多学者只是在一味的抨击不平等,却很少说明什么才是平等或者如何才能实现平等。所以平等也更多的只是一种理想,是在人们抗议不公的时候可以响亮的喊出的口号。
很多人在谈起平等的时候会联想到公正与相同。在简单的意义上来讲,相同是与平等最接近的词汇。比如两杯相同的自来水,在不涉及更高层次的物理学的情况下,它们当然是平等的。又比如说,两个人拥有同样的财产,那么在财产上讲,他们必然是平等的。然而,我们所追求的平等是这样的完全无差别的平等吗如果两个人的工作强度不同,得到的回报却相同,那么这种平等只是结果的平等。所以我们要考虑平等的另一面:公正。对客观存在的差别视而不见,只强求结果的平等,这样抛弃了公正的平等是自欺欺人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表面上的平等是最容易判断的,简单的说就是平均主义。
而萨托利所说的平等则是极为复杂的一种理想。他将平等分为五个类别:
1、法律‐政治平等;
2、社会平等;
3、作为平等利用的机会平等,即对平等的功绩给予平等的承认;
4、表现为平等起点(或平等出发点)的机会平等,即为了平等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
5、经济相同性,即要么大家拥有相同的财富,要么一切财富归国家所有。
在这其中第四种平等也可以叫做起点平等。萨托利反对这种平等,因为每个人天生的条件是完全不同的,要把这些条件平均划分,必须要有很强的外力作用,这与自由主义者的原则相悖。而经济平等更不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无视个体之间能力、贡献的差别而强求经济平等,这在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中体现的较为明显。自由主义者提倡政治、社会和作为平等利用的机会平等。法律与政治的平等给人们提供了平等的法律权利,社会平等使人们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而机会平等则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并根据自己的贡献得到相应的权益。在实现平等的过程中萨托利指出应该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这主要是指在法律和政治层面上的;二是对同样的人一视同仁,这其中有四个次级标准:1、按比例的平等,即按现存不平等的程度一成不变地分配份额;2、对可以接受的差别,给予不平等的份额;3、按每个人的功绩(品德或能力)分配份额;4、按每个人的需要(基本的或其他的)分配份额。
简单的说。在萨托利观点中,对于开始和结尾是否平等,并不应加以过多的干涉,平等的精神应该体现在过程中是否秉持公正的原则。这也是在现实中我们唯一可以做好的。
“自由” 是现代民主的另一个关键词,它具有广泛的意义的。我们可以将其与很多方面联系在一起,所以和民主理论中的其他词汇一样,“自由”的使用也是相当混乱和复杂。在这里我们只探讨在政治领域中的自由,萨托利认为政治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的前提。“完整的自由具有五个特征:1、独立;2、隐私;3、能力;4、机会;5、权力。其中独立和隐私与能力、机会、权力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
我们可以在很多领域内寻求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仅限于相关范围内,如果我们失去了五个特征中的任意一个,我们的自由就是残缺的,而政治自由就是保障这些特征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它是自由之上的自由。自由主义者们之所以看重政治自由,还因为在实践中政治自由找到了现实的路径。宪法的发展为政治自由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们认为只有在宪法的庇护下,政治自由才有生存的希望。萨托利进而断定,自由主义政治就是宪政。
那么,在萨托利那里,民主中的自由与平等究竟是什么关系简单的说,自由是平等的前提,因为无法想象一个连自由都没有的人如何争取平等。但是,如果不考虑这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将自由和平等放在一个层面上看,似乎二者的关系会变的复杂。自由在大多情况下是与个体精密相关的,他是个体反抗约束释放潜能的基本要求,而平等则很难脱离大众独立存在。没有了参照物,平等从何谈起这样看来,自由和平等似乎并不适合在一个维度中研究讨论。所以,当人们把自由和平等放在一个层面研究时,矛盾便难以避免。相对于自由的美好承诺,平等似乎更加实际,人们在平等中可以更有效的获取利益,这导致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为了无差距的平等而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事实上,自由与平等就像是磁铁的南北极,正是因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只有将二者平衡,才能实现共赢。萨托利主张的自由主义民主就是为了将自由与平等融合。在融合二者之前,自由主义民主面对着两个强大的对手,一个是以平等为主旨的社会主义,另一个是自由至上的放任主义。两者互不妥协的态度使得人们对自由主义民主也心存质疑。萨托利推崇以宪政制度为自由主义民主的核心武器,他认为人们只有通过选举制度才能保障自己的自由,而选举民主的反馈作用使得平等问题也不会被忽视。在萨托利的自由主义民主中,自由必须是主体,虽然自由是以个体为主,平等是以大众为中心,但是,以自由为工具,少数或多数都不可能完全成功地彼此压制,而以平等的名义或以平等为手段,多数和少数都将发现自己给套上了锁链。自由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颠倒成它的反面,而平等的原则却有这种可能。
(三)精英与大众
在有限多数原则中,萨托利着重强调了保障少数人权益的重要性。那么少数人的概念又是什么统治阶级、社会精英、权力集团、弱势群体等等,这些都可以被称为少数,但是并不能看作我们所讨论的民主程序中的少数。当政治家们谈论少数时,他们关心的不是那些具体的少数,而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拥有政治权力的少数。这个少数必然是处于所在阶层的顶端,并且他们的地位是由他们的能力所决定的,帕累托将这个少数群体统称为“精英”,这个“精英”是立足于其功绩而言的,并不是古希腊或者古罗马政治制度中的精英。
与精英相对应的群体便是大众,大众之所以是大众,或许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出奇之处,在学识和素质等方面资质平平。而精英则是专业的、出类拔萃的,萨托利认为如果将决策权交给平庸的人,那么结果必定是一场灾难,因为民主的敌人不只是极权专制,让无知的人对民主指手画脚对民主的破坏力更大。我们所能实现的较好的民主只能是程序上的民主,人们有权力通过民主选举来产生真正有能力的领导者,把那些复杂的、专业的、前沿性的问题交给这些公认的精英,人们只需要检验精英们的工作结果,并用手中的选票来给精英们打分。这种民主程序分散了权力,使精英之间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取胜,避免了寡头统治和权力垄断。可以看出,萨托利对于精英是充满期盼的,他对反精英理论进行了反驳,他认为反精英论把精英视为天生的敌人,并且反精英者们所提倡的参与式民主是不现实的。参与式民主虽然支持民主的纯粹性,但是它在实践中所实现的仅仅是古希腊式的小范围民主,并且这种民主只是牺牲了自由的民主。反精英论只是提供了一个规范性的理论,并没有说明实践性问题。精英论则为民主的实践铺平了道路,萨托利通过对反精英论的批判,指出只有在民主程序下的精英治理,才是最现实、合理的民主形式。
毋庸置疑的是,在现实中,精英确实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普通大众在教育环境、物质条件甚至先天能力方面都有种种局限,所以大众在面对重大政治问题和决策的时候难免会偏离理性的道路。但是这是否就能说明精英们就不存在这些问题萨托利是不是先入为主的认定大众的资质一定是平庸的,而精英们的判断力就是准确无误也许相对于专家而言,普通平民的学识和素质是有限的,但是这只是个程度问题,专家们的知识也存在盲区,平民也会在一些领域拥有很大的潜力。
而精英论则无视这一点,直接将精英与大众隔离,不给于大众提升的机会。萨托利还认为普通大众并不关心政治,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任何人都不能决定大众的想法。
也许人们并不关心政治理论或者民主制度,但是人们大多会关系自己的切身利益,而政治环境和政治决策带来的后果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利益,所以人们也许不是直接关心政治,只是通过这些问题来关心政治。
精英论以各种理由来说明大众的无知并赞扬精英的伟大,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既然大众是无知的,那么如何保证大众选举出来的精英不是无知的呢公民们也许会根据功绩和能力再或者是个人喜好来使用自己的选票,但是候选者的性格、道德等看不见的因素却难免被忽略,如果说人们只因个人喜好而将一个马戏团小丑选举成领导人,那么精英论者们还仍然坚持认为这个领导人是学富五车、理性果断的精英吗哈耶克曾说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只拥有为所有社会成员所掌握的知识中的一小部分,从而每个社会成员对于社会运行所依凭的大多数事实也都处于无知的状态。”
可见所谓的精英与大众之间,并不一定如萨托利所想的那样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学识、素质、能力、道德等因素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武断的将大众与精英划分的泾渭分明,那么民主制度就如同一潭死水,慢慢变臭。
既然如此,我们是否能毫无保留的信任精英,并把权力交给他们在萨托利看来“从竞争者之间的决定权是在人民手中这一事实,仍然产生了全面的巨型民主”.可是这样的民主也让我们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预期。作为西方民主的标杆,美国的民主制度现在就面临这种尴尬的困境。
(四)傲慢与偏见
和西方很多学者一样,萨托利的思想中也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他们将自己引以为傲的理论视为“主流理论”,而对于其他理论,向来抱有偏见。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点,下面我们以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1、美国式民主
前文提到过美国的民主制度对萨托利的影响较为深刻,其实不只是萨托利,对于大多数政治研究者来说,美国式民主都是膜拜的对象。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在近现代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尤其是在二战后,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效仿美国构建自己的民主体系。但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经历了二战后二十多年的黄金时代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体制逐渐陷入困境,学生运动、经济危机和共产主义思想的发展令其顾暇不及。冷战结束后,社会主义阵营土崩瓦解,资本主义制度取得胜利,西方民主理论再次找回了自信,甚至有学者认为美国的民主就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最终形态。但是,在民主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人们对于民主理论有了新的更高的认识,许多学者也开始反思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不足。
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中,代议制无疑是最重要的核心,萨托利认为自由主义民主就是代议制民主,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内容就是选举。选举权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它有效的分配了政治权力,实现了领导人和执政党的顺利交替,最能体现民主的反馈作用。但是在美国的选举中,金钱越来越成为关键性因素,由于现代选举中拉票方式的多样化,加上取消了对政治献金的限制,近些年来竞选需要的经费越来越庞大。竞选人通过游说各大财团来给自己提供资金,并承诺在胜选后推行对金主们有利的政策,而这些财团通过支持竞选者上台并对其施加压力以影响未来公共政策的制定使其利益达到最大化。这样形成的利益集团其实是美国政治背后的真正操控者。他们对美国政治进行全面渗透并对政府决策过程广泛介入。他们不关心执政者是否德才皆备,只关心他们的投入是否能得到回报。竞选者上台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兑现承诺,至于普通选民的利益则是次要的。
美国的建国者们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所以为了防止竞选者无视选民利益,他们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其实就是首先在每个州选出几个事实上不存在的“代表”,只要候选人得到这个州的多数票,也就同时得到了这些“选举人”手中的票。最后谁手中的“选举人”票多,谁就当选。所以对于最终结果来说,败选人得到的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美国选举的这种计票方式,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候选人可能得到了全国较多人的支持,但却会因为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掉大选。现实中美国上届总统布什就是在总票数落后的情况下因为在佛罗里达州以几百票之差险胜赢得了选举人票而最终当选总统的。这种似乎不公平的选举制度遵循了简单多数原则,在选举中,少数人的选票毫无意义,所以萨托利也认为这样的制度存在问题。虽然很多人呼吁废除这种制度,但是并没有奏效,因为这样的制度符合美国国情。美国是联邦制,每个州相对独立,在以州为单位的选举中,“选举人”制度保障了小州的利益,避免普选中人口多的州操控选情。并且这种制度相对高效,可以较快的产生结果,避免产生政党比例制的多党制,使政局保持稳定。美国因此成为了典型的两党制国家,虽然美国有很多党派,但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个大党实力雄厚,其他的一些小党派无法动摇两个大党的地位。这也导致美国的选举变成了两个大党的游戏,民众只能在二者中择其一,久而久之,人们对选举越来越冷漠,这点从美国历届选举的投票率上就可以清楚的看到。
综上所述,美国的民主制度并非是完美的,它存在着众多问题和缺陷任何一种选举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之处,但从其制度已经有效的实行了两百多年来看,它是符合美国国情的制度,也相对地体现了民主原则。而放眼整个西方世界,各个国家的国情都不同,如在瑞士等小国,“选举人”制度就根本无法实施。虽然欧洲很多学者推崇美国的民主制度,但至今没有几个国家是完全按照美国来制定自己的民主制度。所以,美国式民主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乌托邦”
2、关于马克思与社会主义
与对美国民主的好感不同,萨托利对马克思主义以及社会主义是持批评态度的。他认为马克思自己并不清除什么是真正的民主制度,马克思一面主张消灭国家一面又主张一种剥夺一切私有财产的集权国家。马克思在逻辑上的矛盾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弄清楚政治国家与经济国家的区别。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要通过武装的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国家,并不是要建立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后人所总结的马克思主义并不能真实全面的代表马克思的思想。
相比马克思,萨托利对列宁的否定则更直接一些,他认为列宁将马克思加以概况和系统化,但并不顺利,列宁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三个层面上研究了民主,列宁将所有国家形式都视为暴力机构,所以任何国家形式中的民主都只是有组织的压迫人民,民主与国家一样最终都要被消灭。真正的民主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它是多数人的民主,但是这种民主不属于剥削阶级。只有进入共产主义,国家和阶级都被消灭,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民主,而到了那个时候,民主也会逐渐消失,因为人类已经完全实现自由平等,民主已经没有价值了。所以按照列宁的逻辑,“在资产阶级民主的背景下,民主只为少数人服务,按其定义民主并不存在;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比过去有了更多的民主,但还不是真正的民主;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民主则失去了意义,所以是多余的”.
在萨托利看来,列宁对于马克思的理解只是来自于他愿意理解的领域,马克思主义被他更多的用于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讽刺的是,当列宁领导的革命胜利后不久,苏联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专政国家,列宁所批判的“国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膨胀。所以萨托利认为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是存在矛盾的。
马克思曾经批评自由主义民主是虚伪的,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背弃了曾经的诺言,民主仍然只是少数人的民主,他们制定下种种限制来剥夺了底层人们的权利。
人民在看清了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后才进行了社会主义运动。萨托利认为马克思对于民主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但事实上马克思从未否定民主的积极概念,他曾写过大量关于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的文章。萨托利认为马克思主义者们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专制,和民主无关。事实上,专政一词起初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如法国宪法就曾规定专政为最高行政官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的权力,只是在拿破仑之后,专政才带上了贬义的色彩。所以马克思所说的专政并不是民主的反义词。事实上,无产阶级专政是在反抗资产阶级剥削的革命失败后被提出的。这是在看到无法实现真正民主后的妥协,既然暂时无法实现理想的民主,就只能尽可能实现更多人的民主。
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正是为了与布朗基式的少数人统治划清界限。在马克思主义的设想中,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都是人类寻求社会制度进步所经历的阶段,共产主义者也可以是从资本主义制度中产生,并不与民主对立。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有些人错误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或者是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意,所以导致了少数人专政,萨托利将出现这些问题的责任归结为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这是不公平的。
作为自由主义民主的忠实扞卫者,萨托利首先在价值观上就与马克思主义有巨大差别,萨托利的思想是建立在理性主义、个人主义、社会契约论等西方哲学思想之上的,他的自由主义民主所追求的是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以自由为主旨。并且他所处的西欧国家大多是工业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公民社会也发展较快,但是在其他欠发达国家,形式则大有不同。所以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大多在东欧欠发达地区。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中,这些国家都曾取得过巨大成就,正是由于无产阶级专政所产生的强大力量,才使苏联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如果当时没有一个强大的苏联,法西斯就会集中力量对付那些所谓的民主国家,这样也许二战的历史就要重写。萨托利在谈及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时候,对人类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避而不谈,并且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熟视无睹,只是在理论上对其批评,这是不客观的。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也许只是刚刚开始。
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诞生至今也一直是问题缠身的,正是由于不断改进完善,所以现在仍然是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制度。而社会主义制度的起步相比资本主义晚了很多,所以必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就因为现在存在的缺陷而断定社会主义制度是没前途的,那么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是目光短浅,要么就是别有目的。虽然社会主义制度经历了重大挫折,但是它曾经取得的成就不能被忽视,它的发展经历为人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教训,也给人类保留了社会进步的另一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