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汉志有水不润下一项,即如《汉书》云:“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前文记载汉志水不润下十二段故事,本文续记如下:
《后汉书》记载水不润下故事有二十三段:
其一,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后窦氏诛灭。
其二,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征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
其三,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
其四,二年,大水。
其五,三年,大水。
其六,四年,大水。
其七,五年,大水。
其八,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
其九,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
其十,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其十一,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时,梁太后犹专政。
其十二,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
其十三,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
其十四,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后遂诛灭。
其十五,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无嗣。
其十六,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没人物。
其十七,三年秋,雒水出。
其十八,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其十九,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余里。
其二十,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
其二十一,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流,害民人。是时天下大乱。
其二十二,十八年六月,大水。
其二十三,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